债权转让签合同,通知债务人就行;债务转让比较难,必须有债权人同意才行。那么债权债务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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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杨培松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转让无效的情形有:
1、合同明确要求禁止债权债务转让,,当事人一方依然进行转让债权债务,那么此时的债权债务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当事人一方仍然将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该债权债务转让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债权债务转让无效。
4、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仍然转让的,该债权债务转让无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杨培松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合同有以下特点:
1、原合同的成立、有效是债权转让合同成立、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成立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如:原合同标的为法律所禁止的,本身无效,那么债权人就此债权的转让也无效;原合同部分无效,债权转让合同亦部分无效。
2、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债权转让合同的标的、金额、数量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等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否则,则视为合同的变更,而非债权的转让。
3、债权转让的条件限制。债权转让除外的三种情形:(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杨培松律师简介
杨培松律师常年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丰富的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核经验,且在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解决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及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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