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调配方,百万资金购仿制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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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小区代购群从韩国买的某品牌化妆品,使用一周后皮肤开始过敏发炎,北京的刘女士这才发现自己被“邻居”坑了。当刘女士找“邻居”理论时,对方说拿不出证据就是诬陷,之后便将刘女士踢出群拉黑。后经多方查证,刘女士发现该代购只是假冒的“邻居”。
朋友圈所谓的“良心代购”,正成为假化妆品泛滥之地。记者近期调研发现,化妆品制假售假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其中细分出的“假货生产商”“包材提供商”“渠道批发商”等环节,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很高,利润惊人。
以假乱真
重金购买仿制包装
近些年,随着化妆品消费总量的增长,化妆品在每年查获的涉假案件中出现频次非常高,已成为假货重灾区。
最近,苏州警方破获的一起假冒伪劣化妆品案,揭露了代购化妆品的背后黑幕。
据了解,苏州警方在郊区某小区里查获各类假冒迪奥品牌化妆品及包装制品121980件,假冒Benefit品牌化妆品及包装制品12444件,假冒的Fresh化妆品820件,假冒Mac品牌化妆品15784件,假冒香奈儿包装制品4016件,上述涉案物品价值在150万元以上。
之后,警方顺藤摸瓜摧毁一条完整海淘假货生产链,查获假冒品牌化妆品8万余件,抓获江苏、广东等地制假售假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在苏州警方收缴仓库时,记者看到了这些假冒大牌化妆品。警方为记者打开了一款Dior假香水套装,其中内衬、LOGO、丝带等一应俱全,包装十分精致,令人难以相信这竟是假冒伪劣商品。
记者又随机拿出一款Mac假口红与正品对比、试色,无论是外观上的尺寸、LOGO,还是使用后的色彩、滋润度等,几乎看不出有何差别。
“这些化妆品仿真度极高,普通消费者难以识别,很多还是‘爆款’,销路非常好。”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民警谢元龙说。
记者调阅该案主要嫌疑人吕某的交易记录看到,仅其中名为“薇薇小妖代购批发”的客户成交量就达7500多次,而微信记录表明,与吕某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多达数百人。
据吕某交代,其团伙是从广州上家处购入假冒伪劣化妆品,再从浙江义乌上家处购入各类伪造的化妆品外包装。收到货后再重新喷码、自行包装,并以正品的名义通过微商平台销往上海、广州、北京等地,于是一条制售假冒化妆品的黑色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
专案组围绕吕某团伙的进货渠道进行追查,发现自吕某开始贩卖假冒品牌化妆品起,就通过邮寄样品定做的方式让位于浙江义乌的谭某、朱某、庄某仿制各品牌包装,仅购买仿制包装的金额就达110余万元。
至于更为重要的假冒化妆品来源,专案组顺藤摸瓜抓获了向吕某出售假冒迪奥香水的顾某,出售假冒Mac口红的胡某,还有藏匿于上海的供货者时某等人。另有管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园区公安部门投案自首,坦白制假售假的犯罪行为。至此,一个假冒品牌化妆品的产业链浮出水面。
去年1月,广州警方在白云和花都区查获了一起近年来最大的香水造假案件。CHANEL、LANCOME、CK等14种国际一线品牌香水,假货数量超过11万瓶,涉案成品货值高达8000万元。
去年2月,浙江台州警方公布一起跨省生产、网络销售伪劣化妆品大案,查获各种假冒兰蔻、雅诗兰黛、香奈儿、迪奥等大牌化妆品,共计1200多箱,按正品估值8.27亿。
知情人士称,被查获的只是很小一部分,保守估计,每年至少有上百亿的假化妆品流向了市场。国内化妆品市场的假货堪称泛滥,尤其是热卖的国际品牌成为被仿冒重点对象。
一位经营化妆品生意的资深业内人士透露,网购的三折、四折的化妆品品牌,与专柜相比极具诱惑价格的化妆品,80%都是假货。卖家会以水货、特殊渠道以及邻近有效期等各种理由,来打消消费者的顾虑。他还指出,很多电商卖的产品有很大部分是高仿货。
专业细分
甚至雇用大学教授调制配方
由于违法成本低、利润高,近些年化妆品已成为假货重灾区,且制假售假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
第一步是研发生产。在徐州警方查办的一起假冒化妆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贾某等,留学期间在国外搞正品代购,但由于海关检查力度加强,代购利润空间减小,贾某等便在国外购买样品,并生产假冒化妆品的半成品,然后寄往国内加工,最后通过青岛仓库流向全国。而为了“以假乱真”,他们甚至雇用了一名大学教授,利用专业的实验室调制配方合成香精。
第二步是包装。这是关键一环,造假者甚至不惜重金去仿制。犯罪嫌疑人吕某就向苏州警方坦白,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他们不惜重金购买正品搞研发,先后投入110多万元。
多位基层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那些看似精美的假化妆品包装,大多出自没有资质的小印刷厂。造假者会把正品外包装寄给上家,上家按照正品包装去仿制,印刷、烫金、覆膜……工艺流程还很繁杂,有的甚至还要打样3至5次。
第三步是喷码。国内销售的名牌化妆品一般会在瓶身喷码标注生产批次,起到产品追溯和防伪功能。不少消费者也将防伪喷码作为识别正品和赝品的重要依据,却不知不法分子在这方面也能造假。
第四步是采购小票造假。既然是从海外代购,总得有国外的采购小票。在化妆品造假链条中,采购小票造假也是一个成熟的产业。记者采访了解到,在网络上,韩国、欧洲等代购热门地的小票应有尽有,小票上的产品代码还可与假冒标签相匹配。
第五步是伪造运输过程。万事俱备,接下来就是在商品的运送环节做文章。为了让这些假名牌更加“名正言顺”地到达消费者手上,运送渠道自然相当重要。
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伪造快递单。快递公司也会参与到帮助商家售假的环节中去,福建、广东等城市发出的快递单,快递公司全部配合商家伪造成国外发货的快递信息,每单收取几十元的费用;还有一种更为高端的则是海外镀金。根据警方掌握的材料,有相当一部分假冒化妆品会被运往国外,然后再通过代购或海淘的形式邮回来,以便获得海外发货凭证和入境证明。
鱼龙混杂 “良心代购”也真假掺着卖
前几年电商平台是售假的主要阵地,而随着社交平台不断发展,尤其是微商的兴起,如今化妆品售假阵地也随之向社交平台转移。
阿里巴巴报告显示,2017年,各地制假售假团伙为攫取利益、逃避打击,跨国境跨平台流窜现象日益严重:一些制假售假分子向微信朋友圈、微商等社交平台转移;还有一些制假分子尝试搭建海外网站,通过FACEBOOK等社交平台引流售假。
随着电商平台打假力度不断加强,部分售假分子为避免被平台处罚,通过在商品详情页展示微信号的形式,将消费者引流到微信朋友圈中,再通过微商等平台销售假货。
相较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比较封闭,基本都是通过QQ、微信等社交工具交易,这些社交工具私密性比较强,监管机构执法取证更难。因此,这几年微商已成为假化妆品最为泛滥的领域。
当前,一些售假商家明目张胆利用微信售假。售假商家通过微信“搜一搜”功能引流,通过“小程序”功能展示假货图片招揽顾客。
记者以做微商代购寻找货源为名,联系上一些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卖家,发现一些商家并不避讳假冒一词。在微信封面上宣称“一手货源,特殊渠道,诚招代理,一件代发,款到发货,圈里是批发价格,批量可谈!”“专注高端品质12年,一直在研发新款,专注品质,一直被众多同行模仿,我们不求数量只求质量!感谢新老客户/代理一直以来的支持与相伴,共同发家致富!”
交谈之中,这些假货批发商还直言找他们拿货的买家,不少从事代购生意,以接近正品的价格销售,利润可观。
当记者询问如果被客户发现怎么办?不怕被查吗?假货卖家劝说道,“放心吧,拿不出证据来凭什么说你是假货?专柜根本不提供鉴别服务,咱们的品质,专柜也鉴别不出来,还要发回总部。有客户会为一瓶化妆品这么大费周折吗?只能自认倒霉!”
记者还发现,不少朋友圈里的“熟人代购”“良心代购”更是坑你没商量。
“现在代购越来越难做了,行业鱼龙混杂,假货越来越多。”做日本代购的闫女士向记者坦言,面对诱惑,有些曾经的“良心代购”也出现了真假掺着卖的现象。
不是说微商、代购都不可信,其中不乏你的闺蜜挚友在做良心买卖,卖给你的是真货,你再推广介绍来的客源拿货可不一定有保障。闫女士提醒记者,“熟人的熟人,朋友的朋友,最好还是多个心眼儿,不要轻信,这里边的水很深。”
曾被“邻居”坑过的刘女士向记者表示,代购现场采购,还在化妆品上做了标记,都有图片为证的。做代购生意的闫女士指出,“这是惯用技巧,在化妆品专柜只做现场直播不消费,直播时给货品写上记号,事后再调包。”
闫女士还提醒,海外直邮也不可相信,运单编号作假,国内快递员在快递单打印机上就可以修改IP地址,将国内快递改为国际快递。
举证难度大 应从立法层面加大惩处力度
打假要从源头抓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要定期对化妆品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专家表示,从进货渠道、产品规格、合格证等各方面保障化妆品的产品质量,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进货渠道不正规的商家要坚决取缔。
近几年,虽然有关部门已开始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假货市场,一些电商平台、品牌化妆品公司等也加大打假力度,但由于处罚力度小、电商微商平台监管难度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化妆品制假售假依然猖獗。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苏号朋表示,现在海淘代购中最大的监管和维权难点,在于如何证明真伪。基于电子商务本身的特点,消费者举证难度非常大,这就加大了追责成本,同时降低了违法成本。
据了解,目前我国《刑法》中对制假售假者的立案标准为售假金额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对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立案标注的售假金额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这些条款已20多年未变。
相比之下,一些发达国家对造假犯罪的处罚则要严厉很多,如日本《商标法》相关条款规定,在自知是假冒商品的情况下销售假冒商品的,可能被处以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或最高1000万日元的罚款;美国罚款可达200万美元或监禁10年。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表示,假冒伪劣商品产生的根源有两个:一是违法成本太低,二是守法成本太高。建议加大违法成本,一是加大制假的违法成本,二是加大售假的违法成本,三是加大电商的法律责任。
此外,从立法层面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惩处也已刻不容缓。对于电商、微商、代购等假冒伪劣化妆品销售的重要端口,也亟须通过立法完善监管模式,建立行业标准。
相关法律专家建议,对制假售假应制定更为严厉的法律法规,在立法修改层面,应当参考财产犯罪的修改模式,定罪标准从一元向多元转变,将多次制假售假、影响恶劣、受到过行政处罚而再次制假售假等情形,同时作为定罪标准。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法草案目前正在审议中,拟将微商等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纳入监管。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把微商纳入电子商务法规范范围,有利于遏制个人卖家通过朋友圈等社交渠道和平台销售假货,有利于追溯问题商品,惩处不法行为。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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