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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买的鞋三个月之内穿坏了(网购的鞋子不到三天就出现严重磨损)

2023-03-23 08:47:04 来源:穿搭阁

常有人吐槽网购商品的质量问题


【资料图】

这次让我碰到了

我在网上买的鞋子

质量差到离谱

对方更是毫无售后可言

能退货退款吗

还是只能就此“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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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刚在网上买了双鞋,但不到三天就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磨损,有的地方还开裂了,一般来说鞋子不会坏得这么快。我觉得商品质量有问题,去找商家,商家却不理我,我该怎么办?能退货退款吗?

A1:如果鞋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你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忙调解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无法解决,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要求退货退款。你网购的鞋子不到三天就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磨损及部分开裂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人为损坏,你也只是正常穿着没有过度使用,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你作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更换、修理等。正常情况下,你作为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你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你可以要求商家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此外,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商家售出的鞋子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你造成了其他财产损失的,可一并要求商家予以赔偿。跟商家无法协商解决时,你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忙调解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若仍无法解决,你可以收集购买鞋子的发票、链接、与商家的聊天记录、证明鞋子是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严重磨损的相关证据,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货退款。但如果不是鞋子本身质量问题,而是因为个人穿着过度,或者有其他过失导致的磨损,你就需要自行承担责任或者根据具体的致损原因再作进一步具体分析。

2

Q2

我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车,功率为20kW,只能使用慢充,这样充电安全性更高。由于小区都是公共车位,没有业主的固定车位,物业口头同意我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然而,三天后,之前的物业不再管理我所居住的小区,新来的物业以充电桩不合法为由强制拆除我之前安装的充电桩,请问我该怎么办?

A2:根据司法实践,你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通常会被认定为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对此,新来物业可以规劝你进行拆除,但其无权强制拆除。对其强制拆除的行为,你有权起诉维权。你的小区没有固定车位,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你在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属于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此举需要由小区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委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他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单位及组织同意才可进行。前物业无权直接口头同意你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新物业有权要求你自行拆除。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部门只有监督权,其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因此,新物业是无权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其拆除后应妥善保管充电桩设施设备并及时返还给你,并对拆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如你后续想重新安装充电桩,依法应由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在办理当地要求的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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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前段时间我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自己还挺满意的,就在微博发了张自己穿着衣服的照片。不知道卖家怎么看见了这张照片,把它放进了该商品的广告里。我能要求他们撤掉我的照片并赔偿吗?

A3:你可以要求他们删除照片,并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你作为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除法律另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你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你的肖像。你在微博公开自己穿着衣服的照片,商家看到后未经你许可擅自使用该照片,将你的照片放进商品广告中去进行商业宣传,其使用行为不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中的合理使用,该行为已经明显侵害了你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商家对上述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你可以要求商家删除相关照片。一般赔礼道歉的方式与侵权的具体方式和所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如果你可以提供因本次侵权行为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或者商家因此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等证据,你还可以依法主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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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朋友的妻子怀疑我朋友出轨,给他的电动车装了定位器,实时监控我朋友的行程,这是违法的吗?我朋友该怎么办?

A4:如果你朋友的妻子在未经你朋友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安装定位,便属于侵害你朋友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你朋友对此默认许可且不提出异议,便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你朋友和其妻子虽是夫妻关系,但是在法律意义上,两个人都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可以在未获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实施侵犯对方私密空间,刺探、获取对方的私密信息的行为。虽然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妻或者夫均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对方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但为了实现正当目的,私自安装定位器的做法明显具有违法性。你朋友妻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朋友的隐私权,你朋友可以明确提出异议要求其收回定位器,若给其精神上造成严重损害的,你朋友还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你朋友在得知此事后,对妻子的行为默认许可,那么双方便形成互相照顾,其妻子的行为便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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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前段时间租了个房子,房东经常以维护房屋设施为由,趁我不在房间的时候,私自带人进入我的房间。后来,我发现自己丢失了大概一两千元的财物。但是房间没有监控,房东说他没拿我的东西,我该怎么办?

A5:房东未经你许可,私自带人进入你的房间侵害了你的隐私权和使用权,你可以报警处理;对于你丢失近两千元财物的事情,也建议你及时报警。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他人的住宅等私密空间。你通过租赁合同取得租赁房屋的使用权,该权利房东不得随意侵犯。如果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未约定房东可以不经租客同意,直接进入房间,对屋内设施进行修缮,那么房东以维修房屋设施为由,趁你不在房间,私自带人进你房间的行为,便侵害了你对房屋的使用权和你的隐私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你房东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你可以收集照片、和房东交涉的录音、维修工人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报警要求处理。而对于你房间财物遗失问题,因没有监控,你可能无法证明是房东所为,通常情况下,房东对出租的房屋也没有安保义务,出租房中财产被盗房东没有赔偿责任。因此,案发后你要尽快报警并尽可能提供更多线索以便警方破案。

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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