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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发出的轰鸣声常常让人感到烦躁,如果再长时间近距离感受这份轰鸣,可能就不单单是烦躁这么简单了。近日,无锡新吴法院江溪法庭处理了一起邻里之间因空调噪音扰民引发的侵权案件。
小王与小李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小王家主次卧的空调外机都安装在小李卧室上方的空调外机平台上。自从去年夏天开始,小王家的空调外机运行时发出巨大声响,小李一家不堪其扰,小李丈夫甚至还因噪声影响睡不着觉到医院治疗失眠。为此,小李多次上门与小王协商,要求小王维修空调外机、减少运行噪声,但小王均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小李起诉到新吴法院,要求小王立即维修两台空调外机、停止噪声污染。立案不久后,江溪法庭法官娄丛英就来到小李、小王家中进行勘察。娄法官询问了空调的安装、使用情况。小王称,这两台空调是2013年安装的,确实比较老旧,使用期间也没有进行过维修保养。
为了感受空调运行时的实际状态,现场,娄法官要求小王开启两台空调。在空调运行平稳后,娄法官又来到小李家卧室进行实地感受。法官发现,在白天外界声音比较嘈杂且窗户关闭的状态下,仍能较为清晰地听到空调外机运行时的轰鸣声。小王也承认两台空调外机年久失修,运行噪声较大。
实地勘察后,娄法官认为,根据白天空调运行噪声情况推断,在夜晚安静状态下,空调运行噪声会更加明显。空调是需要经常使用的电器,如果运行时发生的噪音过大,势必会造成扰民。同时,运行噪音过大,也反映出空调外机可能存在故障,需要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法官将自己的意见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经过法官释法,小王承诺会拆除旧空调、更换新空调。不久之后,小王家的两台旧空调终于“退休”,两台新空调“接班”。至此,困扰小李一家多时的噪音问题终于得以解决,小李撤回了对小王的起诉。
“本案中,作为邻居,小王和小李互为相邻权人。”江溪法庭法官娄丛英告诉记者,相邻权是指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的处理相邻关系,相邻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本案中,小王对自己家空调运行噪声放任不管,严重影响小李一家生活的行为,显然是对小李享有的相邻权的侵害,理应进行修正。(晓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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