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全区“文明礼让 平安出行”文明交通专项行动及“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宁夏公安厅交警总队梳理了近期全区查处的7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相关资料图)
宁夏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
近期全区查处的7起
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案例一
★主要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2023年6月7日13时许,欧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轿车沿乌玛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银川绕城高速平吉堡出口处时,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欧某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主要违法行为:未悬挂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
★简要违法情况:2023年6月13日21时许,马某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在银川市金凤区镇苏路路口处,因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马某某处以罚款7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主要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简要违法情况:2023年6月5日21时许,李某某驾驶豫E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惠农区恒力大道与中央大道路口向东60米处,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后经血样鉴定,其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16.9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处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
★主要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2023年6月6日2时许,韩某某驾驶宁D号牌轻型封闭式货车,当行驶至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街文化西路人字路口路段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韩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1mg/100mL。经调查,2017年5月19日,韩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处,目前韩某某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韩某某处以拘留7日,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主要违法行为: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
★简要违法情况:2023年6月11日16时许,田某某驾驶宁E号牌轻型栏板货车,当行驶至中卫市沙坡头区205省道45KM路段处时,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交通违法行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田某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主要违法行为:准驾不符
★简要违法情况:2023年6月9日10时许,马某某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宁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同予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同心县石狮镇庙儿岭村路段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马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主要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酒后驾驶
★简要违法情况:2023年6月1日0时许,苏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已注销的宁C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同心县豫海镇豫海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豫海北街农业银行门口路段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苏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8mg/100mL。
★处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苏某某处以合并罚款2450元,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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